长垣代办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级三级二级延期升级新乡建筑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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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代办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开发资质延期升级|新乡建筑资质代办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 四个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新申请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为暂定级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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