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西藏养鸡场评估,养鸡场评估流程,养鸡场评估政策,养鸡场评估费用 |
面向地区 |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1、第三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以下称评估)成员应当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第六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对养殖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
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一些规模化养殖场的禽畜圈舍建造较好,甚至建设有通风、保暖等设施,这个应当根据评估给予合理补偿。
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
一般来说,规模养殖场都是化养殖,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拆迁带来的就是生产经营的中断甚至是终止,面对这种情况,拆迁方应当给予养殖户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计算。如果是停业停产,则应当考虑到养殖场转型和职工再就业的周期来核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新乡本地养鸡场评估热销信息